「基隆市語言治療中心計畫」徵約用人員(語言治療師)
一. 職缺部門: 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
二. 職缺類別:「基隆市語言治療中心計畫」約用人員(語言治療師)
三. 需求人數:2名
四. 工作地點:基隆市衛生局
五. 工作內容:
1.辦理「基隆市語言治療中心計畫」相關業務。
2.執行語言治療業務(含評估個案之治療需求、設定適當的治療目標、執行治療計畫、安排個案之治療時間等)
3.其他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六. 工作待遇:薪資54,000元/月。
七. 學經歷要求
1. 國內外大學語言治療相關科系畢業。
2. 具有語言治療師證照者。
3. 擅長電腦文書及公文處理能力,需熟悉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電腦文書作業軟體操作。
八. 必備資料如下列文件,並依序排列:
1.簡式履歷表(自傳)、切結書,附1年內2吋正面相片1張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.資格條件所述專業證書影本。
九. 甄選流程
1.採通訊報名,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前(以郵戳為憑)郵寄或親送至基隆市信義區信
二路266號4樓,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顏小姐收,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「基隆市語言治療中心計畫」約用人員(語言治療師)。
2.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(檢附資料恕不退還),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,將「擇優」以電話通知面試,證件不齊或未獲面試或未經錄取者,均不另行通知。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應徵本職缺。
3.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撤銷錄取資格,並依法究辦。
4.經甄試錄取者,由本局電話或e-mail通知當事人,並依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 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規定辦理;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;若應徵人員均非適當人選,本局得予從缺。
十. 聯絡窗口:顏小姐02-2423-0181 分機1611
二. 職缺類別:「基隆市語言治療中心計畫」約用人員(語言治療師)
三. 需求人數:2名
四. 工作地點:基隆市衛生局
五. 工作內容:
1.辦理「基隆市語言治療中心計畫」相關業務。
2.執行語言治療業務(含評估個案之治療需求、設定適當的治療目標、執行治療計畫、安排個案之治療時間等)
3.其他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六. 工作待遇:薪資54,000元/月。
七. 學經歷要求
1. 國內外大學語言治療相關科系畢業。
2. 具有語言治療師證照者。
3. 擅長電腦文書及公文處理能力,需熟悉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電腦文書作業軟體操作。
八. 必備資料如下列文件,並依序排列:
1.簡式履歷表(自傳)、切結書,附1年內2吋正面相片1張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.資格條件所述專業證書影本。
九. 甄選流程
1.採通訊報名,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前(以郵戳為憑)郵寄或親送至基隆市信義區信
二路266號4樓,基隆市衛生局保健科顏小姐收,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「基隆市語言治療中心計畫」約用人員(語言治療師)。
2.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(檢附資料恕不退還),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,將「擇優」以電話通知面試,證件不齊或未獲面試或未經錄取者,均不另行通知。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應徵本職缺。
3.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撤銷錄取資格,並依法究辦。
4.經甄試錄取者,由本局電話或e-mail通知當事人,並依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 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規定辦理;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;若應徵人員均非適當人選,本局得予從缺。
十. 聯絡窗口:顏小姐02-2423-0181 分機16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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